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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策】国五条细则将落地 石市房协谏言5种房屋可免20%税

发表于2013-03-21

房天下讯 2013年3月20日,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水源透露: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已经向房管部门提出建议,对于五种房屋的首次上市不宜征收转让所得税。这五类房屋分别是:

1,房改售房;

2,直管公产优惠售房;

3,个人自建房屋和被拆迁后安置的房屋;

4,集资建房;

5.1998年前的经济适用房,康居房,安居工程房。

上述房屋二次上市可视情况分别界定为不足2——5年征收20%所得税。

作为石家庄房地产行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石家庄市房地产协会此次向房管部门提出建议,对于五种房屋的首次上市不宜征收转让所得税,也是在市场调查,了解民情的基础上“谏言”的。

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水源

 

3月16日,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水源曾向房天下独家透露,“国五条”在各地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早已引起一片恐慌。从消息发布之日起,连续几天,石家庄两处房地产交易大厅日日爆满,日交易量达300多套,突破有史以来的记录。从人们恐慌的眼神中,不难看出,他们对于新政实施后引发的市场波动,房屋所表现的担忧,20%的所得税不知怎么计算,万一摊到自己头上那将是一次灾难性的购房。因此,都想在地方细则出台之前,赶紧把手续办完。

事实上,“国五条”的落地,不仅对房屋买卖双方,而且对地方政府,是具体办事部门都带来很多实际操作中的麻烦,有些问题很难解决。

 

据李水源介绍,在此次细则中,如何确定房改房的涨幅,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石家庄市区内房改房数量将近40万套,目前纳税额如何计算尚不好确定。”李水源介绍,二手房浮动较大,一般房改房幅度均在40-50万元之间,如按此标准计算,房改房交易中个税缴纳额将高达十几万,这笔个税对购房者来说,构成了较大的购房压力,同时也将对二手房市场带来影响。

李水源称,房改房涨幅的确定,政府相关部门要经过周密调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落地细则会充分考虑购房者的相关利益。调控的戏要唱好,不但要有好开场,还应有好的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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