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的
公告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避免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11月7日我市调整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为更好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1年11月8日前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继续按照《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石住建规〔2020〕2号)执行,商品房预订款、首付款及按揭款等款项全部纳入监管专用账户,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支出。二、2021年11月8日后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达到封顶后,方可办理预售许可审批手续,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同时修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重点加强项目预售后剩余工程建安成本资金的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工程款项支取,确保项目完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三、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购买商品房前一定要查看所购楼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切勿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购房人所交付的预订款、首付款及按揭款等仍然要全部打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住建部门将依法监督企业规范使用。四、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秩序,各级监管部门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欺骗购房群众、违规销售、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发现,严厉打击。监督举报电话:1.桥西区888700862.长安区862529633.新华区869526354.裕华区865787245.高新区850954036.循环化工园区880809867.井陉矿区820721228.鹿泉区822810979.栾城区8553936210.藁城区8819510711.经济开发区8808769512.晋州市8435627813.新乐市8859311014.正定县8517511615.正定新区8509540316.井陉县8202262517.无极县8558835018.深泽县8352300519.行唐县8298106720.灵寿县8252131521.平山县8293983922.赵县8489000723.元氏县8653062524.高邑县8758500525.赞皇县84221716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8日
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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