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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省出台住宅设计8条新规定ZT

发表于2004-01-27
阳台不得用作厨房 本报讯(孙英明李忠)为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提高人 民的生活水平,提升住宅健康要素,逐步营造舒适、安全、 卫生、健康的居住环境,近日,省建设厅发出了《关于住宅 设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全省住宅设计有关问题提出8条新 规定。 新规定主要包括:起居室(厅)必须能直接采光、自然 通风;阳台不得用作厨房;卫生间、厨房必须设置防止回流、 串气、串味的竖向排风道进行屋顶排放;给水、采暖干管必 须设置管道井,检查门应设置在公共部位;平面布置应充分 考虑通风、采光要求,一般不宜设置内天井;高层住宅不宜 设垃圾存放间,若设置必须有屋顶排放的机械排风措施。垃 圾应袋装化,设定点集放处;厨房一般不宜设地漏。设置时 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并宜采用多功能地漏;必须设 置空调冷凝水导流管,不得单机直接排放于散水;住宅建筑 宜朝南向布置,偏向不宜大于正南向45°。满窗日照应符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有关 规定标准。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应严格把关,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设计和施工 图审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从现在开始,凡河北省区域内新 开工住宅工程,均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发表于2004-01-29
建筑标准趋向于高规范、严要求,居住空间趋向于科学化、合理化,接下来就该是如何满足需求点,甚至引导居住文化的功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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