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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结婚生孩子的人有福啦!

发表于2016-03-28

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河北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删除“晚婚、晚育”规定的同时,对婚假、产假做出修改


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

给予配偶陪产假15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 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产假奖励45天,配偶有15天护理假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育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产假45天”。即,国家规定98天+河北奖励45天=143天。


同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奖励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免费登记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况可申请生三孩儿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有《独生子女证》,仍可拿奖励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可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发表于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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