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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棕榈湾的兄弟姐妹们果岭湾和你们是一个小区不发再被不良的开发商们欺骗了

发表于2013-11-09

 关于果岭湾业主委员会的内容: 一、鹿泉市政府已于10月29日,责成开发区管委会,鹿泉市房管局,鹿泉市住建局,鹿泉市规划局,组建工作小组,并成立业委会筹备工作指导小组; 二、上述部门分配派员参加此次沟通会,名单如下: 1、鹿泉市规划局 王局长、董科长 2、鹿泉市住建局 赵局长 3、鹿泉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 陆科长 4、开发区管委会崔主任、王主任、韩主管 三、同时,管委会还通知以下人员参加了沟通会: 1、河北恒瑞物业 张经理及另一名工作人员(姓名不详) 2、河北盛泽地产 代表(姓名不详) 四、业委会筹备工作指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崔主任、王主任及鹿泉市房管局物业科陆科长等3人组成,负责具体指导果岭湾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 五、筹备工作指导小组王主任表示,将于本周内(即11月3日前),商讨确定成立流程、选举办法、业委会章程等。并于下周(即11月4日)开始,展开正式程序。 其他内容: 一、鹿泉市规划局王局长、董科长关于果岭湾小区车位规划配建情况,主动做了如下说明: 1、 按照规划,果岭湾一期、二期、三期、棕榈湾,乃是一张规划图,也就是一个整体,一个小区,只是采取分期开发、建设; 2、 整个小区,规划配建5200左右个车位(包含地下、地上)。项目整体完工时,必须达到规划配建的数量,否则将不予验收,并要求整改; 3、本小区关于车位的规划,自始至终未曾更改,可以提供小区开工建设前的原始规划文件佐证; 4、以上数量的全部车位,与小区全部住宅,采取总量平衡配套的原则,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包括果岭湾一期、二期、三期、棕榈湾); 5、在小区整体建成交付之前,作为过渡阶段,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本着人性化的原则,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共同制定方案; 6、 对于车位产权问题,王局长表示,规划局无权也无责任进行界定。产权的界定,如有争议,应以法院确权为准。 二、 鹿泉市规划局、房管局要求开发商及物业整改以下内容: 1、 小区整体规划图(包括果岭湾一期、二期、三期、棕榈湾),要求在物业业务大厅公示; 2、 小区内在建项目,开发商必须在一周内设立规划公示牌,否则进行处罚; 3、 现有规划内的车位,要求开发商、物业设立规划公示牌; 4、 要 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配建车位; 5、对于未出售、出租的车位,应允许业主停放; 6、小区整体建成交付前的过渡时期,物业应采取多种人性化措施(例如“停车爱心提示卡”),并安排管理人员,对停车加强管理和疏导,不允许采取不让进门的措施。 7、要求物业公司规范物业用章,不仅是按照物业公司规范,而是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对以前采用“河北恒瑞”、“石家庄恒瑞物业鹿泉分公司”、“石家庄恒瑞物业果岭湾项目部”的情况予以整改。


发表于2013-11-11

怎么回事儿?因为什么事儿?楼主具体的来说说看!

发表于2013-11-11

这个车位的事情很重要啊,以后住进小区,那必须是得有车,才方便啊!!

发表于2013-11-11
这个大家都知道
发表于2013-11-12

那原始文件上说棕榈湾10号楼,是33层还是25层,你给大家说清楚。

发表于2013-12-04

一个小区的规划图,开发商分开开发,所有公共资源果和棕共同享有

发表于2013-12-05

气愤

发表于2013-12-05

现在是不是已经解决了!

发表于2013-12-06

果在成立业委会 ,棕榈湾半路也去申请。。 到底是棕在阻扰 还是 开发商再使坏? 你们谁申请的联系我一下 别一会说不是一个小区不共享 一会又说是一个小区阻止果成立业委会

发表于2013-12-08

棕榈湾入住的人太少了,好多人都不知道这事,只有几个人在反抗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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