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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房养老助力缓解养老压力 落实还需“摸着石头过河”

发表于2013-09-18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将鼓励推广以房养老。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现有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但能否为社会普遍接受,还面临亲情、传统和市场的检验。


 

更明确了产品的保险属性

 

 国务院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就是百姓所称的以房养老。

 

 事实上,以房养老的概念源于国外。在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国目前都有着不同形式的以房养老。而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都曾先后鼓励、试行过以房养老。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教授汪伟介绍说,根据外国操作经验,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

 

 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徐文虎说:“一般情况下,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会综合评估老年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价值以及未来预期价值等因素,在一定的年限,每个月给老年人一笔固定的钱。房主在过世前一直继续获得房子的居住权,但在去世后,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部分归抵押权人。”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分析,与之前的“以房自助养老”“倒按揭”“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等提法不同,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更加明确了产品的保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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