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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开发商胆大妄为,为人管!

发表于2014-06-10

今天是2014年6月10日,对于丽都业主来说是个心酸的日子。

不少业主又不能回家了,电梯卡又被失效了。我想问一句,诺安物业,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你有什么权利限制业主,你有什么资格收取物业费,你为什么胆敢把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物业管理28条理明确写着,未达到使用标准的房子物业费由建设方承担!你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不考虑业主诉求,俨然把自己的衣食父母当成奴隶!谁给你们的胆子如此敢于漠视法律!中国有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发表于2014-06-11

业主们联合起来,把这帮不是人的东东赶出咱们小区。。

发表于2014-06-15

一帮垃圾业主在一起,欺负你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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