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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答:自己的房子到底是退还是继续住?交了的房款还能要回来吗?

发表于2011-05-11

房产业内人士解答:

很多网友发帖求答案:

自己的房子到底是退还是继续住?交了的房款还能要回来吗?

 

而这样的问题,其实只要仔细阅读《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便能看出政府的态度。据石家庄一业内人士分析,根据《意见》原文,政府所表明的态度的态度主要有三点:

第一、《意见》中所提到的“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主要指的是,在前阶段,政府已经没收了的违规住房。政府作为已没收违规住房的产权人,本意把已经没收的房源纳入到住房保障系统中,作为保障房建设的一个补充。而不是打算接下来通过没收的措施,去寻找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没收老百姓已经购买了的小产权房。很多评论所歪曲的也是这一点。过去已没收的违规住房,和近期将要没收违规住房,在操作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

第二、《意见》的出台,矛头所指向的毋庸置疑是违规建房的不法开发商,而不是购置了小产权房的购房者。政府出台《意见》的考量,是为了“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规范房地产市场。而不是让购房者“无房可住”或者为开发商的违规买单。因此普通的购房者也可以完全放心,他们的房子绝对不会被没收

第三、此次罚没违法建筑并不直接针对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石家庄45个城中村,基本每个城中村都正在建造或者已经建造了小产权房。据粗略统计,石家庄小产权房的面积有近千万平方米。这样的小产权房,虽然属于集体产权,但是有土地证,也属于市规划局审批后允许建盖的,并不属于此次《意见》中提到的违规住房,因此也不存在是否罚没的问题。

因此,审视“没收违建房作为保障房”,还是需要深入了解政府制定政策的本意和政策的具体内容,而不是仅仅看了标题,就对内容加以猜度。


发表于2011-05-12

别说这些恶心人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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