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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证”不全的房子,你敢买吗?

发表于2012-04-02

《石家庄业主维权网》(www.sjz31564.com)——业主身边的维权专家。

http://www.sjz31564.com/ShowArticle.shtml?ID=201232915275754267.htm

石家庄市商品房律师陪购业务中,律师在审查完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后,还应当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即项目是否经过了政府部门的审批,是否是“五证”俱全的可预(销)售的商品房。

为什么要审查项目的“五证”呢?商品房的“五证”,指的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土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审批后颁发给开发商,从不同的监管角度规范了商品房的建设和销售。如果没有此“五证”,就是违规建设和销售,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而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就是已经依法取得了前面的“四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现实中,尤其是在石家庄市,开发商在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的情况比比皆是,受害的业主何止成千上万?!比如: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于2011年曝光了十几个违法销售项目,包括:锦城、源璟、国粹、乐城半岛、天润家园、37度七金苑、恒新公馆、新界、金桥嘉园、柏林春天、时尚公馆、竹境、人民学府、长安公馆、御景东城等。再加上没有被曝光的项目呢?由于购买了没有合法证件的楼盘,这些楼盘的业主们换来的是无尽的等待、无奈的眼泪、无穷的后悔。您如果不信,就去问问这些业主们的感受吧,何止一个“痛”字了得。有的楼盘在交钱后苦苦等了十年都交不了房,有的楼盘因违反规划而办理不了房产证,有的楼盘根本就还没有开槽老板就携款潜逃。如果这几万名业主当初要是花上几百元聘请律师陪购,我们肯定会对您说:“NO”!但如果您不听律师的劝告,而是听信了开发商的花言巧语和信誓旦旦,那您也就只能责任自负了。

作为律师,在商品房陪购过程中,应当注意审查项目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具体如下:

一、审查“五证”是否齐全:律师应当到相关政府部门或其网站,查询楼盘是否办理了“五证”。如果不全,查明办理到了哪一步,为何原因无法办理下一个证件,以供当事人参考。

二、审查“五证”的具体内容:律师应当到相关政府部门或其网站,查明“五证”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是否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是否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是住宅用地还是工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和剩余年限;土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的具体审批情况;预售许可的楼号、层高、容积率、房屋性质是商业还是住宅等情况,并将以上查明情况告知当事人。

三、审查开发商出示的“五证”:律师应当到开发商处查明其提供的“五证”是否与政府备案的情况相符,审查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如果不符的,查明具体不符的情况和原因,提示当事人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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