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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装修押金“自定义” 业主很闹心

发表于2011-11-28
在经过“金九银十”一番“装修潮”后,业主开始向物业索要当初所交的“装修押金”,这也成为不少业主热议的话题。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石市各小区物业对装修押金都是“自定义”行为,收费标准不一,退费期限、扣费标准也令业主有点搞不清楚。对此,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明确规范。
事例:跑了多次要不回装修押金
    本来搬新家是件开心的事,但家住维多利亚时代的张女士在向物业索要自己的装修押金时烦心不已。她称,自己多次到物业询问,不是得到需要经理签字,就是得到需满三个月才能领取的答复。“我的房子装修完毕后,物业8月19日就验收合格了,为什么长时间不能领取?”张女士认为物业三个月后才能领取的说法没有任何理由。
    同张女士一样为装修押金郁闷的还有家住世奥湾的卢女士。在验收时,物业称她装修破坏墙体从她的装修押金里扣除了20多元。“钱不算多但心里很不得劲。”卢女士说,她只是为了安装柜子方便就凿了凿墙壁,她认为根本不是在破坏墙体。“这是我自己家的房子,我怎么会不注意安全。”卢女士认为,一切都是物业说了算,让她很不服气。
现象:装修押金各小区“自定义”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石家庄市的物业公司在住户需要进行装修时,都会收取装修押金。对于押金的数目、押金时间的长短以及什么情况下会扣除押金,各个小区物业的回答则不尽相同。其中,押金费用从一千到四千元都有,时间短的七天,长的三个月。
    而对什么情况下会扣除押金、如何界定的问题,各个物业的标准更是五花八门,有的物业干脆回答,只有物业公司认为合格了才能算验收合格。收取装修押金的理由,各个物业的回答倒十分统一,均称防止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野蛮施工破坏承重墙等,以免给楼质量造成安全隐患。
    如果业主破坏了承重墙等建筑,是直接扣除费用了事,还是需要业主恢复?有的物业称,需要扣除费用,恢复不恢复在于业主,也有的物业则称要求业主尽快恢复,只有业主强硬地拒绝恢复才会扣除押金。
部门:
装修押金没有明确规定
    针对装修押金的问题,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拨打了石家庄市物价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目前针对装修押金并没有相关的规定,都是业主与物业自行协商。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刘明也表示,不光石家庄市,即使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装饰、装修方面的法律法规中,也未对装修押金金额等问题明确规定。刘明表示,装修押金不管金额多少,只要业主没有出现更改房屋结构方面的问题,都是要退还给业主的。装修押金的目的主要就是用于纠正违规行为。房屋交房时,业主和物业签订的装饰装修协议中规定了装修押金退还的方式,所以业主在签订装修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
律师:
收取装修押金涉嫌乱收费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郭彦卫律师表示,装修押金在一些地方也叫“装修保证金”,但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相关标准,也就是说没有这个收费项目,这涉嫌乱收费。
    郭彦卫称,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是想防止业主装修时破坏房子的主体设施,初衷是好的,但是房子的主体设施一旦被破坏,几千元装修押金可能并不能弥补这些损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对制止业主违规装修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可能导致物业以业主违规装修为由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采访中,多数业主都表示,有关部门应该对装修押金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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