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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终于向停车场收费开战了

发表于2012-11-29

1. 石家庄市市区公共道路、广场、高架桥立交桥下空间等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位),设置规范、政府主管和审批部门有哪些、审批程序和依据、审批原则、收费标准及其制定依据等政策性情况。2. 上述停车场(位)近两年情况,包括停车场(位)数量、总收入、收费单位及其人员数量、上缴财政数额、其余收入去向。3. 各审批和主管部门对上述停车场(位)设置和收费秩序进行的情况,是否曾向社会公开有关停车场的政策及其落实、等情况或向政府进行过正式报告,是否查处过在这些公共场所违法收费行为,公众对违法收费行为投诉由谁负责。信息公开的形式要求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方式回复,就上述各项申请进行分项、具体的答复。公开的理由1. 本人是石家庄市市民和关注公益律师,既是停车场(位)收费管理的利害关系人,也是这些信政府息公开的权利人。2. 公共道路、广场、立交桥高架桥下等场所,是公共财产和资源,运用政府资金建设和管理,理应全民共享,免费使用。即使有偿使用,也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入归政府财政用于停车场建设,而不能成为某些单位和个人牟利的资本。但全市各个路面和广场等场所,均由一些人设卡收费,限制公民使用,并经常收取离谱的费用;还有的干脆围挡起来出租给某个单位或个人搞商业活动,公共资源私人化,公众对此极端不满。由于有关部门从未公开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依据及其执行状况,公众无从知晓这些公共资源收费和出租出售的情况,也无从监督这些收费去向,直接影响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影响公民的切身利益。 鉴于上述,本人特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20条,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第12条之规定,申请公开前述政府信息,希依法予以回复;本人对不予回复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复,将保留采取申请复议、诉讼等权利。

以上为本市律师向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望广大业主也可向80927100咨询事件进展情况,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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