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房地产商不正当竞争被起诉

发表于2012-07-15

近日某房产公司开展的有奖销售商品房促销活动未明示中奖概率、开奖时间、方式,并标注“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湘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岳塘工商分局立案调查。

2012年5月21日,岳塘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售楼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其售楼部举行“购房最高优惠6万元”的促销活动,摆放在大厅的彩色喷绘宣传栏里展示了四项优惠内容,其中一项“连环大抽奖、奖金叠上叠”的活动,设一等奖一名:房款或现金8888元”,二等奖二名:房款或现金5888元。然没有明示“中奖概率、开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宣传栏下方以较小字体标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湘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内容。

根据《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中奖概率、开奖时间、方式;抽奖是有奖销售活动,其最高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该格式条款所标明的“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内容,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

因执法人员于2012年5月21日介入调查,该公司自2012年4月26日起至5月25日开展的有奖销售活动,原定于在5月25日开奖,当事人却于当日就停止了此购房促销活动,并将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栏从售楼部大厅撤除。

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并及时改正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岳塘工商分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岳塘工商分局今年以来查处的第二起“霸王条款”案。文章转自:http://www.8fc.et边坡防护网

发表于2012-07-15
发表于2012-08-05
有搞头,哈哈,楼主不错

 

 

 

 

 

 

 

 

 

 

 

 

 

 

 

 

 

 


http://www.sjzrzw.com    点击进入:石家庄软装设计

发表于2012-08-09

既然是优惠 还是希望能真的实惠点呀!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