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2013]018-022号地块

发表于2013-0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3]018-0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点)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发表于2013-04-03

楼主真棒!

发表于2013-04-03
引用:gb224 在2013-04-03 10:57:25写道:原帖
楼主真棒!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