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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服装流行的基本法则

发表于2013-03-26

美国学者E·斯通袁亚非三胞集团和J·萨姆勒斯认为:三胞集团袁亚非

1.流三胞集团袁亚非行时装的产生取决于消三胞集团袁亚非拒绝。这个观点与众不[url=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5020849]三胞集团袁亚非[/url绝。这个观点与众不同。二人认为,时装不是由设计师、生产商、销售商创造的,而是由“上帝”创造的。服装设计师们每个季节都推出几百种新款式,但成功流行的不足10%。

2.流行时装不是由价格决定的。服装服饰的标价并不能代表其是否流行。但在研究中笔者发现,一旦一种高级时装出现在店头、街头,并为人所欢迎,那么大量的仿制品就会以低廉的价格为流行推波助澜。

3.流行服装的本质是演变的,但很少有真正的创新。完全的的新只有两次,一次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一次发生于1947年迪奥发表的新外观。一般来说,款式的变化是渐进式的。顾客购买服装只是为了补充或更新现有的衣服,如果新款式与现行款式太离谱,顾客就会拒绝购买。因此,服装企业更应关注“目前流行款式”,并以此为基础来创新设计。

4.任何促销努力都不能改变流行趋势。许多生产者和经销者试图改变现行趋势而推行自己的流行观念,但几乎没有一次是成功的。即使是想延长一下流行时间也是白费气力。因此,服装商人一般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该“跳楼”时就“跳楼”。

5.任何流行服装最终都会过时。推陈出新是时装的规律。服装失去原有的魅力,存在便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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