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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又开始出租地面车位

发表于2013-04-16

几点建议:1、原来物业收的费必须转交本届物业,不可不认账,并且要保证停车位置;

     2、重新办理车位租售必须出台详细办法,不能偷偷摸摸,没有章法;要首先保证真正业主的优先权,要有控制办法;建议先甄别身份和车辆权,报名后如果车位不足要用抽签摇号的办法解决,不能徇私舞弊,激起民愤。

     3、必须合法合理,别胡乱收费,收了费又保证不了业主停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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