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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子听信相亲对象一起做生意遭劫杀

发表于2013-04-15

陈阿姨是乔司人,恒天然奶粉家里有不少租客。她自恒天然奶粉己住一楼,其余的租给恒天然奶粉附近服装厂的工人。1恒天然奶粉租客都回乡了,她开始[url=http://www.jjcmw.cn/jjcm/shangshigongsi/20130130/179473.shtml]恒天然奶粉[/url客都回乡了,她开始打扫空房间。到了404室,打开门,看见地上躺着个人,她以为是塑料模特,走近一看,原来是个真人,女的,死了。

阿姨报警。

404租客是个中年男子,2012年11月初租的房子,12月中旬之后就没看到过他了。民警一核对,租房男子用的是假名字。

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桂某。

1月24日、25日,两嫌犯落网。

被害女子姓张,31岁,河南人,曾经和嫌犯王某相过亲。

王是湖北人,43岁,1998年因盗窃、抢劫被判刑18年,在河南服刑时认识了桂某。桂47岁,河南人,也因盗窃入狱,1991年判了无期。王和桂很要好,叫他“大哥”。

两人刑满释放后,结伴到杭州打工。后嫌洗车工太累,两人商量重操旧业。

王想起出狱后亲戚给他介绍的对象张姑娘。两人在河南见过一次,留过号码,当时他注意到张脖子上戴了条红宝石项链。

王马上给张打电话,说他现在在杭州做服装生意,手上有一批库存服装,问她愿不愿意到杭州一起做生意。张被说动了,12月2日下午1点从郑州坐火车赶到杭州。

下午3点多,张姑娘跟着来接她的王走进乔司的租房,被等在里面的桂某抱住,两人搜走张身上4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便用绳索绑了她,又封住了她的嘴巴,张窒息而死。

警方提醒,现在相亲的人多,途径也很多,不论是网站认识的还是亲朋好友介绍的,见过一两次面,不能叫熟悉,再有好感也要了解清楚再进一步交往,约会最好选择公共场所,最好不要单独相处,更不要贸然单身去外地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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