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停车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给梅迪雅居物业的一封信
- 发表于2009-09-26
- 发表于2009-09-28
读完楼主的帖子,深切的感受到,这不是你写的。
你想说什么?说白了就是为你的爱车(当然是没有车位的爱车)找个免费的车位嘛,小区一定要有个秩序的,我们现在的小区入住率只有百分之四五十,你能说就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表决吗?这就公平了吗?不要太自私了,每个月花点租车位的钱很正常的,要么就别买车!当然我就是小区业主之一,而且是车主之一。
我觉得我们小区现在院里很安静,很好!要一直保持下去!我坚决支持物业的这种决定。
- 发表于2009-09-28
1、业主有不同意见应是一种常态,众口一词反不正常,正是在不同意见的紧张关系中,我们实现了平衡,获得了中庸。故对三楼积极回应本贴表示理解,表示欢迎,本文的目的之一也在于引发大家讨论。
2、楼主虽极力就事论事,论证的重点也在于阐明有关小区公共事务的决策程序,对于实体问题如何解决,也就是说最终大家的选择结果如何,文中基本没有进行价值评判,这也并不是楼主言说的重点,个人认为文中楼主一再强调对于各业主个人自主意思的尊重,且无论选择结果如何,楼主对公众的选择都会尊重。但即便是这样,仍然招致对楼主本人一定程度的评价,对此,表示遗憾并将予以批驳。
3、当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说进行表决尚不具备现实的可能性,对此,楼主基本认同,但这恰表明无论持何种观点的业主都不享有话语霸权,你可以自由的发表个人意愿,但应保持客观、平和、冷静的心态,(稍安勿燥,减少使用?和!)因为现在没有选择结果,那么也就无从判断你的个人意见是否属于主流意见。妄自菲薄是不对的,但随随便便就摆出一份教训人的自大嘴脸,则多少显出一点不知天高地厚,寡于廉耻。
4、公共选择的结果不具备,大家可暂时搁置争议,毕竟国与国之间尚且如此。我相信,就梅迪雅居多数业主的素质、和自律性而论,尚不至于让小区混乱无序。何况,物业的管理目前尚算人道,不管钱多钱少,有无特权,大家勉强还能停车。至于细节中的少许不公,大家尚可柦承,还是那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5、如果同意地上停车的话,确实存在着白停不付费的可能性,但在相当程度上也存在着付费的可能,比如一定的管理费,因为没车的业主事实上承担了不便,这管理费除去管理人员、管理设施正常开支后,应由全体业主依比例分享。当然,这仍需以公众的选择为前提。所以,先不要把大家都想成惟利是图的小人,也就是说,不必以你的肚肠去揣度别人,推己及人的话,也太急了点,先算计算计自身是否有那样的修为再说,话说回来,进行经济的打算,也是人之常情,何况,根据经济学原理,非排他性消费,也就是说公共产品,本身就存在着搭车消费的可能(就是沾光、揩油的意思,解释一下怕极少数人不懂),到时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三楼您可别太生气,保重身体。
6、至于楼主买不买车以及买不买车位、租不租车位,本人目前还是认为不需获得任何他人的同意,在文章中,楼主也极度讨厌某些自大狂武断的为别人作出安排。
7、“不要太自私了,每个月花点租车位的钱很正常的,要么就别买车!”依三楼如此高见,梅迪雅居只有100多个车位,即意味着只有100多户高贵的业主可以享有车辆,其余人等是不享有买车的权利的,要不就把房子卖掉,另谋他处。我总认为这种结论是及其荒谬的,它直接导致了公民在权利能力上不平等。很显然,车位租完了怎么办?怎么办要由大家选择。(要不我说这是社会问题吗)
8、“不要太自私了,每个月花点租车位的钱很正常的,要么就别买车!”这种话听起来是如此的熟悉,比如“不要太无耻了,说什么医院宰人,难道看病不要付费吗?要不您别得病。”照此,穷人得病就该死。两者虽不可等同,但反应了同一种心态,也难怪人们仇富。
9、必须向三楼道谢的是:一般而言,楼主从不敢自视身高,也在内心认为自己发的帖子只是引玉之砖,至多敝帚自珍而已,呈于诸位高邻面前,实是斗胆为之,见笑、见笑。但三楼读完之后,第一感受就是“这不是你写的”,我不知三楼如此言说,旨在表达怎样的意思,我这里是权做三楼您是在为我遮丑了,如此,甚谢。但从逻辑上推理三楼的说法似乎又很难成立,于是只能得出结论,三楼似乎逻辑思维混乱,似乎心智不全,似乎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要么您很了解我,晓的我人品高尚,不堪发表如此拙劣文章,要么您在全球范围内发现过雷同或部分雷同的文字,可以确证这是抄袭之作。我想这两点你都做不到,所以在感谢您之余,也只能说您自大了,这很贴切;也可说您无知了,这也入木三分。不过,对于心智不全之人,予以原谅,方为妥当。
10、三楼也让楼主长了见识,这就是车还可分为“爱车”和“没有车位的爱车”,这可算是三楼的知识创新了,不过,优越之感溢于言表啊,所以本楼主酌情批驳,亦在情理之中,莫怪、莫怪。
11、看过之后,莫要激动,我不喜欢。不过楼主虽一介书生,但也颇有几分好勇,实在按捺不住,欢迎单挑,要知生死也应在大家的哲学思考范围当中,高贵的三楼您可思考过吗?说句玩笑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没车位的不怕有车位的,没车的不怕有车的,注意这是玩笑话啊?有车没车都要和平共处才是,呵呵...还是那句话“亢龙有悔”大家都要过日子。
12、再次声明,广大业主希望有安静,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这完全正当,楼主同样有此欲求,开始没有反对,现在仍不反对。我的贴子,重在言明,小区公共事务应遵循怎样的正当程序。我的陈述应是客观的,大家可以探讨不同意见,不要抨击楼主本人,没有必要,但不勉强。
- 发表于2009-09-30
“我觉得我们小区现在院里很安静,很好!要一直保持下去!我坚决支持物业的这种决定。”
挺像省委书记的口气
- 发表于2009-10-02
楼主的文风实在
在这里,你只需提出发现的问题及自认为适合解决问题的办法即可,
你那看似高屋建瓴,实则繁杂冗长的帖子使人缺乏与你商榷的兴趣。
- 发表于2009-10-02
谢谢顶贴,商榷与否,全凭自愿。自己吃饱了愿吐的话,也是你的自由,楼主表示同情和理解。还是那句话,说事即可,跟本人没多大关系,楼主也从未标榜自己善写文章,也从没约请谁一定进行所谓的商榷。至于没时间看,或是看不懂都是个人的事。楼主认为话已说透,没必要向个别人单独解释了。楼主重在言明程序,也没解决问题的好方法,这是个难办的事,珠峰国际已彻底乱套了,派出所来了两次也没用。要不是难办的事,发这又臭又长的狗屎帖子干嘛?还把您撑得吐了。真对不起。
- 发表于2009-10-02
- 发表于2009-10-05
- 发表于2009-10-05
顶楼主!3楼的是不是梅迪雅居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