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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天没见这么热闹了,关于交房,提醒大家注意的几点问题,很重要哦,不看别后悔

发表于2007-02-08
第一,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一个不能少。要先出示这些文件证明房子具备了法定交房条件再谈其他问题。
第二(最重要的一点),今天大家接到电话通知交房了是吧,注意,仔细看合同,第十二条 交接 上面写的是书面通知!所以,你们今天接到的通知是无效的。如果10号大家准备去售楼部看看情况,那么,一定不要在任何地方签名字,否则,被开发商当作认可书面通知的证据可别怪我没说过
第三,我们收房,一定是从开发商手里收,然后再跟物业签订物业协议的,先后顺序要搞清,如果再有人跟你说找开发商要违约金去,就告诉他,谁来交给我房子我就认为谁是开发商,如果你不承认自己是开发商,那么,请滚远点,暂时这里还没你说话的份儿。

题外话:5号楼好像是报社内部的吧,你们都是报社的?我还没接到通知,估计准备先从内部下手,不行还能通过单位施加点压力,希望你们顶得住。 有什么情况随时通报好吧
发表于2007-02-09
顶,为我们应该得到的权益争取!感谢桑桑!
发表于2007-02-09
有道理,顶.
发表于2007-02-09
顶!!!

好帖子!!!

大家关于交房最好都象咱们桑桑一样,提出一些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意见来,不要乱说一气.

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寻找最合理和最可靠的途径解决问题.
发表于2007-03-20
顶~~~~~~~~~
发表于2007-04-23
开发商都是这样的,我们做过那么的小区,好大的一部分都是这么的不负责任,而且建房的时候施工也很差,虽然我现在是装饰公司的,但是我也会有买房的一天,所以要和大家一起维护咱们的利益
大家加油了!
发表于2007-05-31
不错,顶
发表于2007-05-31
发表于2007-06-02
真是一个好心人呀,中国人的维权应该从每个人做起
发表于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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