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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免费法律咨询

发表于2009-04-28
 
、教育背景
李世清,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家庄市房管局房屋产权交易见证律师、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执业理念
作为执业律师,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把客户的嘱托当成努力的方向。为了客户的利益,废寝忘食,为其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仗义执言,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畏权贵,誓死力辩,使无数家庭得到正义的关怀;追求正义,探求真理,为无辜的人唤来了公正。几年来为当事人的利益尽心、尽责、尽力,奔波于长城内外。
三、业务专长
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刑事被害人的代理工作,理论联系实际,有很高的办案技能,使无数的被告人得到法律的关怀,为无数的被害者唤来正义;同时李律师善于大型经济刑事案件的运做,精于职务犯罪的研究,对普通的死刑案件有一套独特的办案思路。在民商经济方面,李律师对债权债务的清欠与追偿也有很深的研究,善于协调关系,处理疑难经济纠纷;精通于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保险、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民事侵权和合同纠纷等等。
 四、成功案例
——————诉讼方面:
第一、沧州市刘某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处死刑,上诉省高级法院,经过成功辩护,提出被告人有特别自首情节,最后省高级法院法院采纳,发还重审。后经过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认定自首情节,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二、邯郸市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成功辩护,指出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后检察院主动撤诉,被告人无罪释放;
第三、代理50余名储户和某银行进行储蓄合同纠纷,提出银行设立的代办机构的行为是银行的行为,储户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银行应该兑付储户的存款,一二审得到法院支持,为储户挽回损失。
第四、代理某单位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提出事实上的无法经营就是合同法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包合同在实践中已经解除,发包方应该退还承包方的保证金和盈利,一审判决支持该观点。
第五、代理河北省某外贸公司诉邯郸某股份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成功提出关于预期违约应当作为赔偿的范围之内,最后法院全部支持某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
第六、代理数十名业主和开发商诉讼,提出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房屋备案手续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
————-非诉讼方面:
作为石家庄市房管局房屋交易见证律师,常年办理房屋继承、买卖等见证活动。为某木器加工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某建筑公司、某速递公司等常年提供法律服务。
五、授业理念
李律师作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副教授,主讲《律师制度与实务》、《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等。政法大学浓厚的学术气氛,培养了循法问道的天性。作为一个游弋于法庭与课堂之间的法律人,将法律的真谛告诉学生,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同时利用法学院强大的理论背景,来寻求个案中的正义。作为老师,呕心沥血,笔耕不辍,发表了数篇法学文章,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建议,敏锐的法学思维,使其时刻站在法学的最前沿,不断的汲取先进的法学智慧,传道、授业、解惑,几年来学生遍布燕赵大地。
 
六、学术成果
《论侵占罪》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论缔约过失责任》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论律师的提前介入》                   载于《河北法学》(国家级)
《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的作用》     载于《河北法学》(国家级)
《浅析有限合伙企业》             载于《河北企业》(省级)
《证人出庭制度研究》         载于《河北法学》(国家级)
主研和参研省部级课题4项,参编书籍3部。
同时在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及中国律师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多篇。
 
七、联系方式
电话:13832360518;
E-MAILlishiqing2002@163.com   QQ:289529582
http://lishiqing88.bok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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