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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证”不全不具备交易资格, 大家买房可要注意了,(详情)

发表于2009-07-22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但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即可。因为除了挂牌出让的土地外,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而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
发表于2009-07-22
必须的
发表于2009-08-16
当初买房时怎么不看清楚呢?现在闹?购买手续不全的房产,本身就有风险。现在想起用法律保护自己了,当初为什么不用它先给自己做个金钟罩呢?
发表于2009-08-22
楼上说的不是废话吗?若知道他是骗子,就骗不了人了,当时买房时卖房人信誓旦旦的说三五天就可办下预售证。可这一等就好几年。
发表于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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