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平山 神池花园 房地产商霸王条款,曲解合同,业主求诉无门!!!!!

发表于2009-04-12
 


我是2007年6月在神池花园买的房子,当时售楼小姐说我买的是现房,只要按规定交纳首付,6月底前既可办理好贷款手续和收房.

我签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首付款,但在我等待了3个多月后(中间我多次与之联系,被告之手续正在办理中),手续仍然没有办下来.

于是我提出了退房要求(我当时看了合同,合同规定房地产商逾期交房在90天内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90天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神池花园售楼部跟我解释说,手续办不下来是因为,房产公司和银行之间一些合约当时正在协商,所以这一批的手续办理都暂时停顿了,是公司的原因,不是我的原因,还说我所提供的资料很完整,等协商结束后,很快就可以办理下来.

我要求退房,神池花园售楼部不同意,说手续很快就可以办下来,经多次协商,最后只同意让我先行收房,无耐之下,我只好同意了这个结果.

之后我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我无数次的打电话询问手续的办理情况,得到的答复永远是办理中,我曾不只一次的要求退房,神池花园售楼部的回答永远是:"这个我们作不了主".

现在时间到了2009年4月,距离我买房已经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套房子已经成为了我的一个恶梦.这时银行却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说我的收入偏低,不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已经退回了房产公司对我的贷款申请.

我想这个恶梦终于可以结束了,马上给神池花园房产公司打电话,要求按规定退房.谁知神池花园仍是拒绝退房.反而提出,让我提高首付金额,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当时他们说我的条件和所缴纳的首付款,批贷款没有问题,时隔近两年后,不但不肯给我退房,却要我再补交钱.我气愤至极!

被我拒绝后,神池花园房产公司又提出,让我配合他们签订一份假合同来蒙骗银行,在合同中提高房款总额和首付比例,贷款金额不变,这样我不必补交首付款,又可以通过银行的审查,达到贷款目地.我已经气愤到无语了.

我拿着合同找到神池花园的售楼经理,要求他们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给我退房.他却说,我不配合他们在假合同上签字,才致使手续办不下来,所以违约责任在我.一副无赖腔调,根本不讲道理.

时至今日,这件事使我精疲力尽,欲诉无门,在买房这件事上,消费者无疑是弱势群体,难道只能任人宰割,无还手之力!!!

买房者的利益如何得到保彰,这件事如何才能解决,请各位网友指点,也请各位网友给以网络声援,在此拜谢!!!

 

发表于2009-04-2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