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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关自行车管理费的问题

发表于2006-09-13
有谁知道自行车管理收费问题是怎么一回事?市里有这样的规定吗?物业不提供相关的保管、停放以及丢失赔偿的承诺,他们又是收得哪门子钱呀,不理解。难道人家把自行车放在自家的屋子里也要向他们 物业交纳管理费吗?真是岂有此理!所谓办理自行车出入证,人家业主居住在此,难道还不让人家把自己的车子往院子里放的?自行车是人家的私有财产,人家有权把它放在自己家里,防碍谁了?
发表于2006-09-25
发表于2006-10-11
那是前一段的事情了,现在当然是通知不见了,不过我发贴时,的的确确是在单元门口贴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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