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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跨,中国经济死

发表于200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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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根本不懂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仅仅认为地产行业从业人员没几个,因此跨了无所谓,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房地产行业如果真的跨了,那对中国的经济将是前所未有的毁灭性的打击。

一、如果地产行业不景气,将极大的降低内需。

房子本身就是中国最大的内需,而且不光如此,不要看简单的一套房子,如果你买了房子,那你就要装修,就要买家具、买电器、买床上用品、买锅碗瓢盆……,如果不买房子,这些日常家居的产品都会销售不景气。这就要带动整个小商品、轻工业衰退。

二、地产行业不景气,建筑业肯定受影响。

这里可不仅仅是建筑业,钢材、水泥、大型机械设备、运输业、做电梯的等等,都受牵连。

三、大量民工失业,社会治安极大的不稳定

房地产不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建筑业却是外来农民就业的大户,这其中还有装修行业、做道路的、做涂料的……,都是外来人员从业的密集行业,如果这些人都找不到工作,那盗窃、抢劫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时候,人总是极端自私的。

四、金融业大危机

中国的银行贷款90%以上都是用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的,机器设备抵押占极少数,银行长期一直将土地和房产作为无风险的抵押物,但是一旦地产价值波动,那对银行整个估值体系都会推倒重来,这个对银行的伤害可不仅仅是按揭断供这么简单,企业贷款,用厂房和土地抵押的部分风险更大。同时大量的存款没有投资渠道,大量的海外热钱都滞留在银行,银行又不能安全放贷出去,这中间的利息损失就够银行受的。而这些风险决不是任何一家银行可以承受的,最终还是由国家出面,通过货币贬值,转嫁到百姓身上。

五、财政收入锐减导致百业萧条

由于土地无法正常拍卖,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失去了最大的收入来源,而财政收入的减少将导致政府基建工程减少,城市化建设停止,更进一步将导致餐饮、娱乐等服务性行业大萧条。

不要认为我在危言耸听,现在出口已经萎缩,如果地产行业再不景气,那这些就都是一环套一环的事情,真的经济大萧条来临,只有两个行业的损失会少一点,一个是医院、一个是低端农业,我为什么要到东北去种田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发表于2008-09-28
 李律师简介
一、教育背景
李世清律师,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河北政法学院教师、石家庄市房管局房屋产权交易见证律师、河北省法学会会员。执业证号:031202125593;电话:13832360518
二、执业理念
作为执业律师,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把客户的嘱托当成努力的方向。为了客户的利益,废寝忘食,为其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仗义执言,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畏权贵,誓死力辩,使无数家庭得到正义的关怀;追求正义,探求真理,为无辜的人唤来了公正。几年来为当事人的利益尽心、尽责、尽力,奔波于长城内外。
三、业务专长
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刑事被害人的代理工作,理论联系实际,有很高的办案技能,使无数的被告人得到法律的关怀,为无数的被害者唤来正义;同时李律师善于大型经济刑事案件的运做,精于职务犯罪的研究,对普通的死刑案件有一套独特的办案思路。在民事经济方面,李律师对债权债务的清欠与追偿也有很深的研究,善于协调关系,处理疑难经济纠纷;精通于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保险、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民事侵权和合同纠纷等等。办理各种案件共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四、成功案例

——————诉讼方面:
第一、沧州市刘某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处死刑,上诉省高级法院,经过成功辩护,提出被告人有特别自首情节,最后省高级法院法院采纳,发还重审。后经过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认定自首情节,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二、邯郸市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成功辩护,指出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后检察院主动撤诉,被告人无罪释放;
第三、宁晋县三个村民承包土地,村民不满集体诉讼,后经成功代理三个承包人,指出本案应该有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最后法院采纳,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第四、藁城市永兴租赁站诉中建一局六公司给付租赁费用,一审驳回租赁站的诉讼请求,经过二审的成功代理租赁站,双方达成协议,中建一局六公司主动支付租赁费用。
第五、代理河北省某外贸公司诉邯郸某股份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成功提出关于预期违约应当作为赔偿的范围之内,最后法院全部支持某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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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方面: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的委托,进行工商查询,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百余个;长期为石家庄某担保公司融资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作为石家庄市房管局房屋交易见证律师,常年办理房屋继承、买卖等见证活动。此外兼做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公司的组建、分立、合并等方面十分精通。
四、授业理念
李律师作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教师,主讲《律师制度与实务》、《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等。政法大学浓厚的学术气氛,培养了循法问道的天性。作为一个游弋于法庭与课堂之间的法律人,将法律的真谛告诉学生,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同时利用法学院强大的理论背景,来寻求个案中的正义。作为老师,呕心沥血,笔耕不辍,发表了数篇法学文章,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建议,敏锐的法学思维,使其时刻站在法学的最前沿,不断的汲取先进的法学智慧,传道、授业、解惑,几年来学生遍布燕赵。
    
五、学术成果
  
《论侵占罪》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论缔约过失责任》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论律师的提前介入》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的作用》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浅析有限合伙企业》             载于《河北企业》(省级)
《证人出庭制度研究》         载于《河北学刊》(国家级)
 
同时在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及中国律师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多篇。
    
五、联系方式
电话:13832360518;    

 E-MAILlishiqing2002@163.com   QQ:214137074

http://lishiqing88.bokee.com
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48号(260医院北行100米) 邮编:050041
欢迎来电来函,进行法咨询、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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