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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石家庄住建局致房地产企业的一封信

发表于2016-09-04

9月2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封信》。在信中,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将对违法违规、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跟风坐地起价等破坏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的现象进行严格查处。

全文如下: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封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住房价格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的涨幅、快速攀升的现象,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关注。价格浮动本数无可厚非的正常经济现象,但一些开发企业的所作所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警醒。有的无视各级的规定进行违规销售;有的取得预售许可证;有的跟风、坐地起价等等。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了企业的长远利益,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望各位开发企业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售房广告;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透露房价臆测信息;不得散发彩页彩图等宣传印刷品。

  三、取得预售许可后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四、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立即停止销售。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采取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

  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如实填报《商品房预销售项目情况汇总表》。我局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未出售的商品房情况、定价情况、新项目准备入市情况等纳入《商品房预销售项目情况汇总表》,实行项目跟踪。

  七、对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做到巡查不留死角,不落内容、做到“无缝隙,项目全覆盖;加大约谈力度,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违规宣传、接受咨询的开发企业,将约谈开发企负责人;加大曝光力度,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对投诉集中、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及重大违法违规主体进行公开曝光;对不听招呼、屡纠屡犯的停止销售,给予处罚、直至清出石家庄房地产市场。

  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遵纪守法,与我局一道共同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9月2日

发表于2016-09-04

是要下大力度啊

发表于2016-09-05

近的房价真是涨的太快了,应该整治一下子,

发表于2016-09-05

我也听说这里消息了,不知道能不能实行

发表于2016-09-05

希望能执行

发表于2016-09-05

别光说不练

发表于2016-09-05

查了哪家了

发表于2016-09-05

房地产啊,我想买套,不知道现在晚了么啊

发表于2016-09-05
引用:蚯蚓大兵在2016-09-05 09:37:22写道:
8楼

房地产啊,我想买套,不知道现在晚了么啊    

 买吧,肯定不会。我已经买啦

发表于2016-09-05

查吧,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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