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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磅!石家庄楼市整改将延续到2015年年底

发表于2015-05-08

 

石家庄市政府5月5日发布了[2015]8号文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此意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适用于使用于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违法建设项目,说明了石家庄楼市整改将延续到2015年年底。本次公告对房地产整改提出了新要求,与以往整改工作相比,此次公告提出了八大重点:

 

重点一: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

“坚决遏制增量、全力减少存量”
对违法建设实施铁腕治理,坚决杜绝违法项目产生;有计划消化库存,确保违法建设数量逐步递减。加快完善办理各种手续。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重点二:坚持分类处理
对处于坑槽阶段的项目,按照省要求坚决予以停工
对于在建阶段的,要加快履行处罚,完善手续
对已经入住的,分批次、分阶段逐步推进整改。

 

重点三:给予3个月边施工边尽快补办手续的宽限期
凡取得合法土地手续,经规划部门审核并确认总平图,在施工现场满足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项目单位必须向辖区政府缴纳相应数额保证金,并承诺不进行违法销售,不产生新违法行为后,可给予3个月边施工边尽快补办手续的宽限期。

 

重点四:批少建多、批低建高
对已经入住或预售数量较多,拆除没收后难以处置的项目,本着实事求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项目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后,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各种手续。

 

重点五:棚户区改造政策维稳定
1.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安置住房按规定补缴出让金后允许上市交易;
2.以划拨方式办理的回迁安置项目,可独立于整体改造项目,先行单独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划拨手续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3.从2016年1月1日起,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其他项目应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重点六:省市重点项目免于提前开工处罚。
对公益事业项目、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回迁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的产业项目,以及有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同意提前开工的项目,免于提前开工处罚。

 

重点七:以“四证齐全”为项目整改的标准
坚持以“四证齐全”(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项目整改到位的基本标准。以“证件转化”为导向,加快推荐违法建设项目“一证转两证”“两证转三证”“三证转四证”。

 

重点八:专项整治范围内已建和在建项目,土地进行优先收储
对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的已建成入住和在建项目,重点满足保障房和回迁房项目内为征收的边角和零星用地需求,土地具备收储和供应条件的,由下去政府核实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一律纳入今年的收储计划,优先实施收储。

 

发表于2015-05-08

加紧补证吧

发表于2015-05-08

年底也不可能停的,前任建设局局长都被查了,市政府后面有尚方宝剑盯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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