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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要投诉!!

发表于2006-03-13
发表于2006-03-13
你需要 把你投诉的事情说出来才行啊
发表于2006-03-15
本人于05年9月份通过二十一世纪不动产青岛好旺角加盟店买了套二手房,是楼顶。在买房之前,该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刘连军对该房进行了全面介绍,在随其一同去看房的过程中,刘X军与房主共同承诺该房无质量问题,不曾发生漏雨等情况。
而且二十一世纪不动产还为我出具了服务承诺书,对所提供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但问题发生了,当办理完买房手续,我把全额的中介费缴纳了,半个月后在进行房屋交接时发现,该房屋卧室、客厅等多处漏雨(附图片一张),根据不像交易前中介公司和房主承诺的那样。为此,本人向中介公司和房主提出了严正交涉,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包括房屋贬值的费用、房屋维修的费用等)。后来,经过多次协商,我提出中介公司只承担很少一部分损失,即3000元的维修费(实际维修花费了近7000元),这样的赔偿,对中介来说,只不过是从赚到的中介费中拿出一些,没有任何损失,而更多的损失还是由我承担。那个为我服务的业务经理刘连军同意了我的要求,但在第二天准备签订赔偿协议的时候,他们店的值班店长出来说不同意该做法,说“那只是刘X军本人的意思,不是店里的意思,即使他本人愿意掏钱来为你挽回点损失也不行”。那个值班店长叫刘X煤,是刘X军的妹妹。
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中介公司为防止本人与房东私下交易,一直陪同,本人与房东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流,当本人向其提出赔偿要求时,其态度十分恶劣,而且说不与我对话,有问题去找中介,但我找到中介,中介公司又百般推卸责任,而且为了保护原房东不受骚扰,拒绝把房东及家人的电话告诉我,导致我无法向他追偿。中介还声称他们只是起到居间作用,对房屋质量问题不承担责任。当我开始向报社、12315等投诉的时候,该中介的房长刘X伟来了,要求我静下心来好好交流一下,她承诺给我满意的答复,但时间一拖就达5个月。
当3.15来临之际,我又向他们提出了赔偿要求,得到的答复是,看在人情的份上,给你一千块吧。
对此,我十分不满,到现在,我得不得到赔偿已经不重要,关键是我想把我的经历告诉大家,告诉现在准备买房的人们,不要到二十一世纪不动产的店里去买房了,因为他们所谓的让客户满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根本就是骗人的,连提供真实的房屋信息都做不到,这样的中介公司能让大家信赖吗?出了问题,给买房人造成了损失,把责任一推而净,态度恶劣,这样的中介公司我们还能通过他们买房吗?诚信何在?
我要告诉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你欺骗了我,后果是严重的,我要投诉到底,更要让岛城的市民们都知道,你们的服务质量何其之差,只管自己赚钱,钱赚到了一切都推之一边。所以请大家在看房买房的时候,千万不要再听信二十一世纪不动产这些加盟店的花言巧语,尤其是千万不要到那个什么好旺角加盟店,否则可能遭受的损失会比我还严重。

一位深受二十一世纪不动产所害的岛城市民
发表于2006-04-12
昨晚我家的地室门被撬了,电动车丢了,去物业,物业却说与他们无关,让我们自己想办法,我们报完警后去找物业,物业还是这样说。我们该怎么办,该找谁解决问题,谢谢。急
发表于2006-04-16
丽馨园到期交不了房,怎么办!!!他说按比例赔偿,是吗?有可预防的方法吗?
发表于2006-11-02
大家侃侃莱茵港
无证无本把楼建,
楼道不足一米半.
防盗门 牛皮纸,
未交房 门已烂.
门窗糙 无纱窗,
苍蝇进出无遮拦.
防护栏 未加焊,
摆在旁边作样看.
售楼部 瞎许愿,
代理售房把钱赚.
煤气管 看不见,
不具交工只收钱.
市证房 无影踪,
假冒老板财政厅.
物业费 提前收,
暖气不供心太黑.







买石家庄莱茵港的房子的业主们注意啦!!!(转贴) 
   买石家庄莱茵港的房子的业主们在买房时或许都没有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很致“命”、关键的问题,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予解决,否则我们全体业主拒绝收房签字。 
    大家可能都知道,莱茵港的户型部分是经过了改变,在原来大面积不易销售的户型加了一面墙,一扇入户门,使其变为二套房子——一套一百初头平米(三室)和一套几十平方(一室)。但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两扇门严重“打架”、碰撞。若两家同时开门的情况下,门会撞得“杠杠”的,甚至会撞倒、撞伤人。据说上乘源也有类似的问题。这仅仅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最严重的问题之二:过道过窄(大概不超过1.4米),如果行人正常行走的过程中,有中户居民猛然一开门,容易把人撞倒、撞伤。 
    最严重的问题之三: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的地方)铁艺护栏为空心铁皮,并且晃得厉害,难免会使人坠落高层之下(生存率为零)。 
    一般严重的问题之三:之所以叫做一般严重,是因为有可能死不了人。就是因为有两家共用一个没有封闭的阳台(开发商美名其曰:空中花园)的中间为铁艺护拦,未封到顶。如果邻居素质低下,如邻居将屋租给素质低下的房客,可以轻易跳进另一家没有封闭的阳台,然后很容易地将阳台上的小塑钢门撬开,进行盗窃,甚至杀害。阳台上的小塑钢门根本就没有防盗门安全系数高,并且也没法安装防盗门。 
    一般严重的问题之四:主入户门的防盗门为厚度6毫米的杂牌子防盗门,且铁皮厚度极薄,安全系数较低。有什么不良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像。 
    不太严重的问题之五:房屋屋角不直(可以修复);地面不平(可以修复);地面、墙面开裂(可以修复)。 
    应该不是问题的问题之六: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人不能太较劲儿,不然得活活气死自己吧,有时阿Q一下了。就是我们的房子是城角庄村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目前仍为划拔用地,还有,是商品房呢?还是经济适用房?还是村民住房?《土地证》、《石家庄商品房房屋产权证》是否能办下来?我们目前只是签了简单的并未到房管部门备案的《协议》,正式合同何时能签? 
    无所谓的问题之七:莱茵港南北目前仍为城角庄村,以后是否真像开发商说的那样是“双公园”,有最好,没有,也没办法了。现在的开发商,无良啊!鄙视河北茂林无良开发商及石家庄伟联房地产代理骗子机构。 
    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毛主席曾经鼓励我们:团结就是力量!相信我们团结一心,是可以争取到该属于我们的利益的。我们也相信人民政府,会为我们讨个说法的! 
    按照目前的进度,应该快交房了,广大业主,不要急于轻易地就收房签字啊!!! 
    希望看到此文的朋友,不管是不是莱茵港的业主,都要转贴,向开发商同代理公司讨个说法。不然过段时间售楼一撤,我们人都不好找了!
北茂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是莱茵港业主,我们于2006年10月28日收到你们发出的入住通知书,2006年10月31日,我们业主应约办理收房手续。但是,在与贵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一起查验我们业主所购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及相关验收文件时,发现莱茵港现不具备入住条件,理由如下:1.根据合同规定,交付条件为该经济适用房经出卖人验收合格,但现在贵公司不能提供任何验收证明文件表明该楼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同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房产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向业主出具《竣工备案登记表》,故我们认为在这种条件下根本就不具备交付条件。2.房屋未进行实际测量,不能出示房屋实测面积表,因此无任何依据交纳各种税费。因此我们拒绝收房,并应由你们承担相应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另外莱茵港还存在各种问题如下:
1煤气未入户,何时安装应给予答复。
2.各单元C户型厨房无地漏,1单元4户型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修改入户门位置,造成开门不便且存在危险。
3. 1单元4户型空中花园户栏设计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的地方)铁艺护栏为空心铁皮,并且晃得厉害,难免会使人坠落高层之下(生存率为零)。
4.防盗门质量太差,要求出具防盗门合格证书。
5.物业收费应出具收费依据,在无实测面积和未竣工的条件下不应收取物业费。
6.签了协议的业主要求尽快签定正式合同。
7.收取了集资费(按)现改为煤气应退还差价
8.楼下1-3层商铺现在还未完工,道路不平,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入住居民安全。
9.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这些问题请给出解释和答复。
鉴于存在以上各种问题,我们业主集体拒绝收房并将拒绝收房通知书交付你们,,请贵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答复给予我们业主,以解决上述问题,否则,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我们要求贵公司在达到交房条件后重新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收房。 
     特此函告! 
     业主签名及日期: 
2006年11月2日 


楼号: 业主签名
发表于2006-11-02
家侃侃莱茵港
无证无本把楼建,
楼道不足一米半.
防盗门 牛皮纸,
未交房 门已烂.
门窗糙 无纱窗,
苍蝇进出无遮拦.
防护栏 未加焊,
摆在旁边作样看.
售楼部 瞎许愿,
代理售房把钱赚.
煤气管 看不见,
不具交工只收钱.
市证房 无影踪,
假冒老板财政厅.
物业费 提前收,
暖气不供心太黑.







买石家庄莱茵港的房子的业主们注意啦!!!(转贴) 
   买石家庄莱茵港的房子的业主们在买房时或许都没有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很致“命”、关键的问题,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予解决,否则我们全体业主拒绝收房签字。 
    大家可能都知道,莱茵港的户型部分是经过了改变,在原来大面积不易销售的户型加了一面墙,一扇入户门,使其变为二套房子——一套一百初头平米(三室)和一套几十平方(一室)。但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两扇门严重“打架”、碰撞。若两家同时开门的情况下,门会撞得“杠杠”的,甚至会撞倒、撞伤人。据说上乘源也有类似的问题。这仅仅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最严重的问题之二:过道过窄(大概不超过1.4米),如果行人正常行走的过程中,有中户居民猛然一开门,容易把人撞倒、撞伤。 
    最严重的问题之三: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的地方)铁艺护栏为空心铁皮,并且晃得厉害,难免会使人坠落高层之下(生存率为零)。 
    一般严重的问题之三:之所以叫做一般严重,是因为有可能死不了人。就是因为有两家共用一个没有封闭的阳台(开发商美名其曰:空中花园)的中间为铁艺护拦,未封到顶。如果邻居素质低下,如邻居将屋租给素质低下的房客,可以轻易跳进另一家没有封闭的阳台,然后很容易地将阳台上的小塑钢门撬开,进行盗窃,甚至杀害。阳台上的小塑钢门根本就没有防盗门安全系数高,并且也没法安装防盗门。 
    一般严重的问题之四:主入户门的防盗门为厚度6毫米的杂牌子防盗门,且铁皮厚度极薄,安全系数较低。有什么不良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像。 
    不太严重的问题之五:房屋屋角不直(可以修复);地面不平(可以修复);地面、墙面开裂(可以修复)。 
    应该不是问题的问题之六: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人不能太较劲儿,不然得活活气死自己吧,有时阿Q一下了。就是我们的房子是城角庄村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目前仍为划拔用地,还有,是商品房呢?还是经济适用房?还是村民住房?《土地证》、《石家庄商品房房屋产权证》是否能办下来?我们目前只是签了简单的并未到房管部门备案的《协议》,正式合同何时能签? 
    无所谓的问题之七:莱茵港南北目前仍为城角庄村,以后是否真像开发商说的那样是“双公园”,有最好,没有,也没办法了。现在的开发商,无良啊!鄙视河北茂林无良开发商及石家庄伟联房地产代理骗子机构。 
    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毛主席曾经鼓励我们:团结就是力量!相信我们团结一心,是可以争取到该属于我们的利益的。我们也相信人民政府,会为我们讨个说法的! 
    按照目前的进度,应该快交房了,广大业主,不要急于轻易地就收房签字啊!!! 
    希望看到此文的朋友,不管是不是莱茵港的业主,都要转贴,向开发商同代理公司讨个说法。不然过段时间售楼一撤,我们人都不好找了!
北茂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是莱茵港业主,我们于2006年10月28日收到你们发出的入住通知书,2006年10月31日,我们业主应约办理收房手续。但是,在与贵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一起查验我们业主所购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及相关验收文件时,发现莱茵港现不具备入住条件,理由如下:1.根据合同规定,交付条件为该经济适用房经出卖人验收合格,但现在贵公司不能提供任何验收证明文件表明该楼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同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房产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向业主出具《竣工备案登记表》,故我们认为在这种条件下根本就不具备交付条件。2.房屋未进行实际测量,不能出示房屋实测面积表,因此无任何依据交纳各种税费。因此我们拒绝收房,并应由你们承担相应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另外莱茵港还存在各种问题如下:
1煤气未入户,何时安装应给予答复。
2.各单元C户型厨房无地漏,1单元4户型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修改入户门位置,造成开门不便且存在危险。
3. 1单元4户型空中花园户栏设计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的地方)铁艺护栏为空心铁皮,并且晃得厉害,难免会使人坠落高层之下(生存率为零)。
4.防盗门质量太差,要求出具防盗门合格证书。
5.物业收费应出具收费依据,在无实测面积和未竣工的条件下不应收取物业费。
6.签了协议的业主要求尽快签定正式合同。
7.收取了集资费(按)现改为煤气应退还差价
8.楼下1-3层商铺现在还未完工,道路不平,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入住居民安全。
9.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这些问题请给出解释和答复。
鉴于存在以上各种问题,我们业主集体拒绝收房并将拒绝收房通知书交付你们,,请贵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答复给予我们业主,以解决上述问题,否则,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我们要求贵公司在达到交房条件后重新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收房。 
     特此函告! 
     业主签名及日期: 
2006年11月2日 


楼号: 业主签名
发表于2007-02-25
发表于2007-06-18
发表于20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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