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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曝光!石家庄某些开发商“内部认购”有猫腻儿!

发表于2015-08-28

   自2008年石家庄“三年大变样”以来,石家庄上百个城中村掀起了改造大潮,致使房地产开发违规泛滥,“先上车后补票”已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

   而这些项目大都是“证件不全”项目和“无证”项目,项目开发由于资金、证件等问题,往往不能定下开工和交房日期。为了规避责任,大多开发商会选择和购房者签署“内部购房协议”,而这些协议中往往只规定购买方的违约责任,而没有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这个购房协议上怎么没有规定交房时间,能不能在协议上加一条‘交房时间’?”一位购房者向置业顾问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置业顾问却一脸还不在乎的表情讲道:“我们所有的购房合同都是这样的,签不签随你,购房协议反正变不了!”这是发生在桥西区某“无证”项目售楼部的一幕,也是常常会出现在其他“证件不全”售楼部的一幕。“遭遇了‘霸王条款’,你也得签字交钱,不签字你就买不了房子。”对于这种“内部购房协议”,购房者李先生这样讲到,“没办法,房子是要买的,但周边的楼盘都是这样,眼看着一套套好房源被订购,你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同样,另外一位购房人对于这样的合同他也显得很无奈,“他们给的合同中都已经打印好了,我们不签也得签。”事后,有人将其和官方发布的购房合同对比后发现,原本用于制衡开发商、保证购房人权益的条款,都在开发商合同中被去掉

   尽管购房者不待见,但购房协议的“潜规则”已经明目张胆地浮出水面。在开发商的实际操作中,不在开发商设定的合同上签字就无法成交,这些潜规则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买楼就是要遵循这样的潜规则,因为购房者没有选择。如果不服从这些规则,就不能买到房子。”一位石家庄某本土开发商说。  


   “认筹×千抵×万!”这是石家庄楼市最普遍的促销方式,但记者发现这也是最“不靠谱”的优惠。据调查发现,内部认购,甚至变相出售“vip购房卡”,不入伙不能买房……商品房销售的噱头令人眼花缭乱,这都是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利益最大化作准备。

   上周五,有人来到新华区某楼盘,该楼盘上月开盘前就宣称“认筹2千抵2万”。而开盘当天,置业顾问原来讲好的“每平方米9500多元”的房子,瞬间上涨到了万元以上。这一价格和周边在售楼盘相比,已经没有任何价格优势。而在此之前的内部认购协议中,开发商并没有规定其价格,而只是给予口头上承诺,因此购房者也无法要求维权。据某项目营销总监透露,“对于‘认筹×千抵×万!’优惠,但开发商却不告诉你真实价格,这个优惠就没有任何意义,开发商通常把这种活动当成一种营销手段,而且在内部认筹协议中,也会规避自己的责任。”

   “此外,开发商通过认筹活动,也将预测出目标客户数量,甚至根据认筹量来决定开盘价格。”   


   对于购房内部认购,石家庄市房管局部门表示:“按照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公开发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同样,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有律师表示:“在开发商五证不全时,是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的。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所签订的预售合同肯定是无效的。购买这样的房子,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尽管购房协议无效,但购房者退房时,开发商仍应返还购房者已付房款及利息。即便这样,我们以后买房子还是要多问多打听的!!

  买房难,要了解买房的潜规则更难!!


发表于2015-08-28

房友们都来看看学学吧

发表于2015-09-02

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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