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通知】手续不全的违法建设项目须在7月21日前自行停工
- 发表于2013-07-16
这样是不是庄里绝大部分盘都得停工?
- 发表于2013-07-16
只有不到十个楼盘能开门吧
- 发表于2013-07-16
这是要大查了吗?哈哈,好事,赶紧让没证的抓紧办证,要不老是各种担心啊!
- 发表于2013-07-16
真的实施吗
- 发表于2013-07-16
会不会是光打雷不下雨???
- 发表于2013-07-16
不会吧,我听说安联生态城的售楼部都关门了呢,很严重的啊!
- 发表于2013-07-16
其实就是房管局缺钱了
- 发表于2013-07-16
该好好整整开发商了,就知道!房价疯涨,老百姓都疯了似的买!这是什么市场经济啊!
日前,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利用近5个月时间,在市内五区及高新区集中开展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专门下发《关于严禁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五条规定向违法建设行为说“不”。
《通告》指出,即日起,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一律按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通知》要求,建设活动和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各项建设许可手续,自觉服从管理,按照城乡建设规划合法进行建设;
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手续不全的违法建设项目,必须在7月21日前自行停工;有非法销售行为的,必须停止销售活动,关闭销售场所,主动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说明情况,接受处理;
7月21日前未停止施工和非法销售活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由辖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停工,查封施工现场,关闭销售场所,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凡是拒不停工、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公安、监察等部门依法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土地人严肃处理; 即日起,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一律按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