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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商卖房违约要求业主加钱,还动手伤人

发表于2016-09-21

省会的房价现在可谓是日新月异,可由此催生的房产销售纠纷也开始增多。市民马先生2009年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正定荣国花园的一套房屋,在与河北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可以看到:该房屋位于正定常山东路,房屋面积为124.9平米,每平米的价格为2500元,当时马先生向开发商支付了全款三十一万多元。可就在近要交房的时候,开发商突然提出要加价。这让马先生无法接受。






今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市民马先生,他向记者介绍:2009年正定县城的房价也就是每平米两千多元,自己购房的房屋价款完全就是当时的市场价格。因为当时开发商出售的房屋没有取得预售资质,所以当时并没有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与开发商签订了预约协议书,约定2010年底交房。可因为该房屋手续不全,再加上后来国家的限购政策以及对违规楼盘施工的严管,导致该楼盘施工进展十分缓慢,一直拖到了今年。

从2009年到今年,该楼盘陆续补齐了相关手续,并在2015年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在今年马上就要交房的时候,马先生却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让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前提是马先生需要在原有房屋价款基础上每平米加价4500元。这样算下来,马先生还要再多交6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购买该楼盘的业主大约有70位,这些业主都被开发商每平方米加价到4500元左右。还有些业主在2013年购买该小区的房屋,当时的价格是每平米六千多元,现在开发商对这部分业主也提出了每平方米增加1150元的加价要求。开发商通知这些业主,如果不接受加价要求,房屋将被开发商另行出售。业主们则认为: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开发商违约推迟交房不说,在交房时反而加价销售,这让购房者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随后,记者与业主代表一起找到开发商就一事寻求解释。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当时证件不全所以价格低,但是现在证件全了,房价上涨,原先的协议要推倒重新定价。当时的协议规定:开发商于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届时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因为开发商因素造成业主退房,开发商应该在15日内退还业主房款,并支付利息。如果业主不同意加价,开发商鼓励业主退房。

为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原来的协议双方自愿协商,符合合同法原则,属于有效合同。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之前的房屋价款继续履行之前的协议条款。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该楼盘在售楼部出售的价格为每平米一万元左右,比2009年出售的房价高出四倍。记者算了一笔账,2009年每平米的价格是2500元,现在每平米至少9300元,比原来每平米多买6800元。如果开发商毁约,按照目前价格出售,将多赚取将近五千万的利润。也正是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导致开发商公然违约。

记者从开发商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2009年,该楼盘对外销售时,并未取得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属于违规销售。2015年,楼盘才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楼盘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后,签订的合同就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门备案,再加上该楼盘处于正定荣国府旁边的核心位置,即便现在每平米上万元仍然不愁销路。

毁约在前,无视消费者权益在后,更令人气愤的还有动手打人。有先天残疾的李大爷住在该楼盘隔壁,楼与楼的间距只有十米左右,因为采光问题,李大爷多次找到该开发商协商,在此期间,矛盾升级,终李大爷被打倒在地,头部出血,至今开发商对此事不管不问。记者拨通了一位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却无人应答。目前,李大爷家属以及各位购房者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发表于2016-09-21

期待早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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