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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0年,市民陈先生购买了润德商贸城的一处商铺,面积是23.99平方米。201

发表于2013-12-11

2010年,市民陈先生购买了润德商贸城的一处商铺,面积是23.99平方米。2011年5月份,陈先生与开发商石家庄创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纪地产公司”)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前段时间,开发商告诉陈先生,他的商铺并不是23.99平方米,而是“缩水”了9平方米。陈先生要求开发商除退款外给予一定补偿。昨日创世纪地产公司证实,陈先生的商铺的确“缩水”9平方米,原因是规划中将一个管道井的门规划进了其商铺中,因此进行了设计变更。

事件:

买了3年才知“缩水”

2010年6月份,一直想搞些投资的市民陈先生听说一处名为“润德商贸城”的商业楼盘正在销售商铺,便前去咨询。

据陈先生的儿子魏先生称,经过了解,他们感觉“润德商贸城”处于胜利大街,除去地段不说,开放商给的优惠条件、后期承诺也不错,便在此购买了一处商铺。

2011年5月份,陈先生与开发商世纪地产公司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当月又与润德商贸城的服务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按照规定,商铺盖好需要交付给服务公司打理,我们只是收取租金即可。”魏先生称,商铺交付后,他们一家人只是去看了看,之后再也没有去过。

记者看到,双方签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显示,陈先生购买的商铺建筑面积是23.99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9.62平方米,分摊面积是14.37平方米。总价是241819元。委托经营合同也显示是23.99平方米。魏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支付的是全款。

前段时间,创世纪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的一个电话,全家人这才知道商铺整整“缩水”了9平方米。

业主:

要求给予一定赔偿

当天,工作人员先向陈先生一家报告了一个好消息,说是要为商铺办理正式房本;然而接下来的消息却让一家人的心情由晴转阴,就是陈先生购买的商铺实际面积不是23.99平方米,而是“缩水”了9平方米。魏先生说,开发商拿了这么久的钱,现在才告诉他们商铺“缩水”,一家人对这种做法非常不满。

魏先生说,他买的商铺并不是有墙的商铺,只是开放商在商场一大片面积上给规划出一块区域,因此交房时,他们也看不出房子有没有“缩水”。“房管局弄错了。”魏先生说,开发商称商铺“缩水”的原因是房管局测量错误,给出的解决办法是退给陈先生9平方米的钱,对此,一家人无法接受。经过协商,陈先生一家提出的要求是,或是开方商退还9平方米的钱,或是这商铺自己不要了开发商退还买商铺的钱,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开发商都要给予自己一定补偿。

魏先生认为,购买商铺的时间是2010年,如今已经过去3年了,这已经给他们造成了损失。“我们的钱就是放在银行里,利息也总该有些吧。”然而两个星期过去了,对于陈先生一家的要求,创世纪地产公司一直没有给予回复。

魏先生说,据他了解,发生“缩水”的商铺并不只他一家,还有几户。

开发商:

“缩水”只因设计变更

昨日,创世纪地产公司营销部的一位负责人证实,陈先生的商铺的确“缩水”了9平方米,商贸城里类似的业主也就一两户。

对于陈先生商铺“缩水”的原因,该负责人解释,商铺在验收时要符合国家的一些设计规划和条件,在原先的规划中,将一个管道井的门“放”到了陈先生商铺里,这是不允许的,因此目前只是一个设计变更,不属于开发商恶意多卖面积。“这个是合乎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该负责人说,实际上是陈先生的套内面积减少了约3.4平方米,公司还按照规定将陈先生商铺的公摊也进行了减少,总共减少了将近9平方米。

对于陈先生一家人对开发商未及时通知的质疑,该负责人解释是程序的问题,是因为办理房本时才发现了该问题,就赶紧进行了通知。

该名负责人称,客户有客户的要求,但任何要求都是先以合同为依据,在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再协商。目前陈先生提出的要求负责部门没有做任何更改,已经上报给了领导,但解决需要时间。


发表于2013-12-14
蓝色奶茶在2013-12-11 20:38写道:原帖
买商铺竟然还会出现这种状况
太不道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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