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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色装修验收标准

发表于2012-12-18





根据我国目前实施的室内环境标准,提出“绿色居室”环境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居室内的氡浓度要符合国家控制标准,即新建房要控制在100Bp/平方米以下,已建房则控制在200Bp/平方米以下,室内使用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A类产品要求。



居室内不应有令人不快的气味,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最高不应超过0.08毫克/立方米,苯释放量应低于2.4毫克/立方米,氨释放量应低于0.2毫克/立方米,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卫生标准值要等于或低于2000毫克/立方米。



居室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最高浓度为0.4毫克/立方米;噪音声值白天小于50分贝,夜间小于35分贝。另外居室内易挥发有机物的总释放量不能超过0.2毫克/立方米/小时。



其次,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业主在装修时应避免在居室内使用石棉建筑制品和产生磁辐射污染源的建筑材料。



由于上述标准较为专业,一般的业主不一定都懂得相关的知识或拥有相关的测量仪器,因此在收楼之前,业主最好对有关知识先做做“功课”,如有条件的话,最好能找到一两名专业人士同去验收绿色装修工程。


发表于2012-12-18

看起来真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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