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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范围"扩编"中国迎来二次房改"窗口"

发表于2013-03-07

“我们建议,为了体现公平,同时也有利于政府节约投资,在大城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选择上应学习香港,户型面积控制在30~40平方米,不能超过50平方米;中小城市可适当放宽,但也不能超过60平方米。”他说。其三是要防止一些过渡性制度安排或保障长期化。住房制度保障是“保底的”,是长期保障,而许多政策性保障一般是过渡性的、灵活的,对此要严格区别,避免一些过渡性保障长期化,带来严重不公平问题。另外,王小广认为,政府提供的保障形式应以实物为主,货币补贴为辅。

发表于2013-03-07

王小广还认为,只鼓励一户一套住房,体现的是公平原则,应将其写入未来出台的《住房法》或《住房保障法》中。其含义是对一户购买或租赁一套住房在金融、税收等政策上永远都给予优惠,而对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采取显著性差异化政策。他直言,现在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的“差异性”不明显。

发表于2013-04-02
引用:根酱抽抽 在2013-03-07 21:15:59写道:原帖
“中国保障房缺乏体系建设,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都不清楚,导致地方政府都不主动地配合做好这项工作,而是你推一步我就走一步,这个必须改。”王珏林说。著名经济学家、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王小广也认为,我国亟需建立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和效率的新住房保障制度。“我认为,我们需要这样的新住房制度:以市场化为基础、政府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只鼓励一户一套住房的住房制度,并相应的建立政府宏观调节与市场基础性作用相结合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他说。

 怎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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