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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消除管理隐患 石市将全面清查土地房产

发表于2015-03-20
标签:产权 企业 生产用房 房产 土地 

 目前,石家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管理仍然存在清理口径不统一、申报范围不全面、填报内容不准确、产权底数不清楚、账实不符等诸多问题,为消除管理隐患,石家庄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据悉,此次清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工作基准日为2015年3月1日。清查范围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市直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清查内容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土地、房屋及其构筑物。包括办公用地、用房;)公共服务用地、用房;住宅(房改存量)用地、用房;企业化单位经营生产用房、用地;尚未决算在建工程用地、用房;职能部门接收托管的用地、用房;其他用地、用房。

  本次清查坚持实事求是,一把手负责的原则;以实物为主,零申报原则;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原则。本次清查核实,是石家庄市本年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消除管理隐患,防止国有资产受到侵蚀的重要举措,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督导,对单位土地房产情况认真审核,把好清查核实关口。对清查中弄虚作假、瞒报、隐匿资产违反工作纪律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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