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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扩征条件尚未具备 试点范围用途应要调整

发表于2012-02-10

房产税这个中国楼市调控中迟迟未能落下的靴子,去年1月28日在上海、重庆两地落地。如今,一年时间过去,房产税到底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取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资金来源、取代限购等手段成为楼市调控的主要措施、通过再分配方式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等。

对此问题,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房产税实际的实践效果要低于预期,未来需要通过扩大范围、提高税率、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等方式,完善房产税具体操作方式,以让其发挥预期效果,进一步扩围才更具意义。

 

发表于2012-02-10

实施这一年:效果低于预期

扩宽地方政府财源、成为楼市调控的长期措施之一和调节收入分配曾被看做是房产税启动试点后的三大期待实现的目标,但从试点效果来看,目前房产税的效果与上述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以重庆市为例,公开的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900亿元,增幅超过40%,其中,房产税收入仅有1亿元,与此同时,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市土地出让收入为1344.2亿元,增长47%。

“仅仅从试行一年的效果来看,房产税改革的实际执行效果跟预期存在一定差距。”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分析表示,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初衷,除调控房价外,拓宽地方政府财源,让其摆脱对土地财政收入的依赖也是其主要目的之一,但从现实的实验效果来看,房产税改革试点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贡献有限。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告诉记者,“由于应税面窄、税率过低,目前征收房产税对降低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对改善地方财政收入也收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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