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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杂谈】国五条出炉,再不出手“小三”摇身变“二奶”啦!

发表于2013-03-05

随着国五条的出炉,各地楼市也纷纷作出了反应,第一时间也采访了各大一线城市的购房者和二手房中介,纷纷表示现在是出手的好时机。

如果按照新国五条的执行,所附加的费用,真的就能再换一个小居室啦!

按现在的小三居来算的话,真正的国五条实施的话,原本买小三居的钱就只能眼睁睁买的二居啦

发表于2013-03-05

国五条到底是什么呢?

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新国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国五条对楼市影响分析:

如按照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的规定,今年房价上涨是铁定的。从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工作内容看,所谓的“新国五条”新政,无实际“杀伤力”,并且缺乏具体的新政策规定,基本是老话重提。与三年前的调控思想相符合。

一则房产税扩容的不确定,无时间安排表。

二则重启地方政府价格控制目标与一房一价,其实前年开始就存在,到目前已经名存实亡。

三则限购城市小范围扩大看地方政府,房价上涨过快标准难确定,具体情况不一样。稳定房价的问责制,或者是约谈制,根本不是调控政策,是措施,但是很难起到效果。

四则所谓的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如空话,没有实际的约束力。

五则限购不放松,但是没有提到扩大城市范围,显然作用不大。六则保障房的对房价实际影响力,可以忽略。

发表于2013-03-05

已阅。

已付款的刚需表示无鸭梨……反正近N年也买不起其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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