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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析房产证的几个种类及区别

发表于2010-05-18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一、商品房。完整的房屋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
 
 
二、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三、房改房。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成本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标准价)
 
 
成本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在收益权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按照现行的规定,成本价的产权人可选择两种收益方式:1.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照这种方式的话,房屋售价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产权人要和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具体是每平方米在40005000元的部分,80%归个人,20%归原产权单位;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50%归个人,50%归原产权单位。2.产权人先将成本价房变为商品房然后再上市交易,具体操作是由评估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市场评估价的3%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再凭补交手续到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这样,成本价产权证就变成商品房产权证了,这种情况下,售房款除税费外,收益全部归产权人。
发表于2010-05-18
好晕啊。。。
发表于2010-05-19
学习了谢谢楼主
发表于2010-05-20
好长。。但是看了还是有所收获~谢楼主
发表于2010-05-23

又学着知识了~~~~~~

 

发表于2012-07-31
1号楼的房产证和2号楼的回迁房一样吗
发表于2012-08-02
怎么的算是经济适用房吗?
发表于2012-08-02
不对 咱们是第三条的第二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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