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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发表于2010-08-30

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邯郸晚报  2009-03-05    房产

【原音回放】

2008年底,宋女士翘首企盼的新房,还是没能在开发商的承诺时间内竣工,如今,新的麻烦又来了。早在2008年2月份,宋女士就和星城国际的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付清了全部房款,协议规定在2008年底交工,逾期未交工,开发商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至今未交工。不久前,开发商要和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其中的交房日期更改为2009年3月31日,违约金更改为万分之一。“难道之前签署的购房协议就不算数了吗?”

【记者调查】

律师观点:

明确购房协议的效力

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的冯家泉律师认为,首先要明确的是购房协议的效力,如果购房人没有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和开发商签订了具有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房屋基本状况、房屋的销售方式、房屋的总价款和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条件及日期、装饰标准承诺、供水电气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适宜、解决争议的办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13条内容的协议书,并且已付房价款,该协议书就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冯家泉律师认为,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是购房协议是否有效的关键。所谓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如开发商在和业主签署购房协议时,“五证”齐全,那该购房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不具备“五证”,那该购房协议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合同内容,也可以按欺诈行为对开发商进行起诉。

本报记者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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