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曝住房保障要建档案 石市实现“一户一档”

发表于2012-11-20
昨日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制订出台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石市保障房管理目前已经率先实现了《办法》要求的“一户一档”。
发表于2012-11-20
住房保障要建档案

《办法》规定,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归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对已归档的住房保障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档案毁损或丢失的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发表于2012-11-20
《办法》要求各级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利用制度,利用住房保障档案信息,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分配、复核、退出等管理工作服务,为房屋管理、使用、维护提供依据,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支持。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利用和查询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保密规定。
发表于2012-11-20
《办法》要求各级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利用制度,利用住房保障档案信息,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分配、复核、退出等管理工作服务,为房屋管理、使用、维护提供依据,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支持。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利用和查询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保密规定。
发表于2012-11-20

石市实现“一户一档”

“住建部要求建立的住房保障档案,我市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中。”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目前石市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已经实现了“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也已经是“一套一档”。

“每一个保障户都对应着一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包括保障资格申请表、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身份证明、户口页等资料,石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也在档案中有登记;而房源档案则具体到房源的详细地址、面积、户型,以及租赁档案台帐等全套资料。

发表于2012-11-20

石市实现“一户一档”

“住建部要求建立的住房保障档案,我市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中。”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目前石市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已经实现了“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也已经是“一套一档”。

“每一个保障户都对应着一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包括保障资格申请表、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身份证明、户口页等资料,石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也在档案中有登记;而房源档案则具体到房源的详细地址、面积、户型,以及租赁档案台帐等全套资料。

发表于2012-11-20
石市的住房保障档案电子档案也已经一一录入,并建成了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从2010年开始录入电子档案,2010年当年就实现了保障资格通过软件系统审批;2011年达到了资格审批和房源分配的双双利用;今年又把公共租赁住房也纳入到了电子软件系统管理中,成功实现了“两房并轨”的系统整合、数据共享。这种对住房保障档案信息的一体化利用在河北乃至全国都是比较领先的。
发表于2012-11-20

石市两保障房项目被评为安居工程示范项目

昨日记者从河北省安居办获悉,经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专家评审会对各设区市培育申报的5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优中选优和社会公示, 19个项目被评定为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大部分现已分配入住。其中,石市共两个项目上榜。

据了解,石市两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包括石家庄市的丰华家园(仁华家园保障房小区),高华家园(民华家园保障房小区)。

省安居办要求,各地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项目动态监管,实行跟踪问效,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分配入住后出现重大问题且经查实的,将取消示范项目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