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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评论:建廉租公寓不应“挂羊头卖狗肉”

发表于2013-11-12
点评:众所周知,为新莞人建设廉租公寓,是东莞增强外来人口归属感、提升城市整体融合度的一个开创性举措,曾数次被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大事。为保障和推进该项工程,市镇两级政府一直不遗余力地给予政策和资金等各种支持。
顾名思义,新莞人廉租公寓是满足新莞人居住需求的,其出发点和归结点都应该是新莞人,溪头村委会的做法显然是在“挂羊头卖狗肉”。目前,其“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举是否深藏其他猫腻,还有待究查。但客观上,“名不副实”的廉租公寓,不仅已经直接侵蚀了新莞人应有的利益保障,也人为地制造了新的不公平、不合理,应该立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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