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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改变我们准业主的弱势地位

发表于2004-05-31
支持阿,就这么做!!!
发表于2004-06-01
发表于2004-06-01
劝你赶紧的找一个小蜜,那样就不累了!!!
发表于2004-06-01
关键是我们准业主没有组织起来,以一个团体得资格跟开发商谈,单个的去没有影响力,还要受开发商得白眼和冷落!!!痛打落水狗!!!
发表于2004-06-01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金色家园的办法,给开发商书面下达通知,限期答复.如果三天内不能答复,就如何如何,得把主动权拿过来.
发表于2004-06-15
我同意哦!同意你的观点。我们一定联合在一起啊!毕竟我们准业主的利益是共同的,都希望我们共同的家园是很温馨很安全很棒的!
发表于2004-06-17
最好再召开一次业主大会
发表于2004-07-01
我们最近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和开发商进行了一场恶战,最终大胜而归,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们的经验:
1 一定要搜集证据,我们的问题是墙面抹灰质量问题,一发现问题就用相机把开裂的情况拍下来了;和他们谈的时候都录音,这样即使协商不成,上法庭也不会太被动。如果没有这个准备,将来准备起诉的时候再取证难度很大。
2 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我们开始的时候群情激奋,准备1比1索赔,后来看了法律才知道根本无法构成欺诈,最后索赔了几万了事。如果不了解法律,谈判的时候就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自己的诉求定位也不准,这样没法谈。
3 一定要掌握好谈判的规模。人数太少,势力太弱,开发商根本不理睬你;人数太多,开发商解决有难度,容易自暴自弃,我感觉以四五户为最佳。
4 谈判过程中一定要团结。开发商面对群体索赔往往会采取各个击破,必须明白,只有保持群体的压力,你的利益才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单个解决往往是有势力的人比较沾光,但是绝大多数利益是没有保障的。
5 要有让步的准备。谈判本身就是让步的艺术,在一开始要价的时候可以适当要高一点,给对方还价的空间。但是谈判过程中不要固守要价,要满足对方的合理要求,双方都让一点,事情就谈成了。但是必须有底线,有时限,不要无限度地让价,更不能让他们拖下去,不然他们就会把你拖死,磨得你最后自己都烦了,就会很容易接受他们开出的价码。
6 谈判必须咨询律师的意见,必须是专业的地产律师,他们往往既给地产商做过代理,也给业主做过代理,非常了解地产商的心理。我们找的律师,事实证明他当初给我们做的分析完全是正确的,我们等于抓住了对方的致命弱点和心理底线,所以谈判才得以成功。但是如果不是走上法庭,最好不要让律师出面,因为律师出面只能抠法律条文,而法律条纹对消费者是不利的。如果一起参加谈判的业主代表当中有媒体从业者、律师、法官、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社会名人,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谈出一个“私了”的价码。地产商一般出于企业形象的考虑,是不愿意上法庭的,要抓住这个做文章。
发表于2004-07-02
小猫很有一套呀,呵呵~~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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