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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奥克兰风情小镇的房子你还敢买吗?

发表于2010-11-23
今天上午(11月21日)奥克兰风情小镇的开发商把业主们叫去,老板亲自给开会。主要意图是:
一、原定于20096月交工的房子这个月底要交工了,但是开发商不准备履行合同,不对延期交房进行赔偿,而只是免一年的物业费。
二、还有十户左右的房子还要延至明年底交工,但延期补偿只计至今日,今后的一年多将不准备履行合同不予补偿了。
   开发商老板给出的选择是:要么接受这样无理的条件,要么退房,但是就不履行合同。对于这样不讲信誉的行为,现场的业主当然不能接受,没想到,开发商老板脾气大的很,既不容业主们有不同意见,也没有一点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耐心,当场发脾气、指着发表不同意见的业主说:给他退房!
   试想:一、十几万延期补偿和几千的物业费是多大的差距,你开发商想怎样就怎样,上下嘴唇一碰告诉大家不补就不补了?你把法律当儿戏呀!
   二、你让大家退房,说是贷款部分上浮利率20%,也就是贷款利率从百分之五点多到六七点多,一百五十万左右交你用了两年多只换回十几万。先不说现在的房价和房产市场发生了多大变化,业主们一百几十万元钱放在你这损失的机会成本又该怎么算?
   延期交房业主们是利益受损一方,理解开发商耐心等待能够交房的那一天已经是业主们的宽容和大度。这家开发商不仅不为延期交房表示歉意,反而把应当履行的职责不容置疑、心安理得地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样的行为太过分了!
   尤其是开发商让业主们受了委屈,竟然还理直气壮,让业主愿告告去。对于这样不讲信誉如此表现的开发商的房子你还敢买吗?买了房的业主们的权益还有保障吗?谁又能预测花钱买房的消费者今后还会遭遇多少不合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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